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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城市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3-01-30

于都县城市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资公司”)为县财政局代表县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控股公司。城资公司主要承接商业地产和建筑业务,是我县重大产业和重大项目投资服务主体。为满足城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市场化运营工作的人才需求,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城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江西启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心理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治安处罚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

5.被列为国家失信人员名单的;

6.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且仍在竞业期限内的;

7.从城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离职未满2年,离职前在职不满1年人员及3年内参加城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并入围体检,但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通过但放弃入职人员。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于都县城市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职位表》;

2.学历条件: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的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3.专业条件: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4.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1月2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月29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工作经历要求

1.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9日(如“2年以上”指至2023年1月29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21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2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考生毕业后,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见习的,见习期可算相关工作经历,资格审查时提供见习协议及工资发放流水。

2.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单位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计7个岗位、11个职数,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详见《于都县城市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职位表》(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将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公司公众号(于都振兴投资)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8日晚12:00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不接受信函、电话、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报名邮箱:ydzxgshr@163.com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报名材料电子档按照“报名岗位-姓名-联系电话”的名称压缩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需注明:公司+岗位名称,不按要求发送作为无效报名):

(1)《于都县城市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识别二维码下载),填报信息必须完整真实,不得遗漏重要社会关系、当前所在单位等重要信息,并扫描上传本人近期(半年内)电子头像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各类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证明、工作业绩成果、奖励证明材料扫描件;

(4)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具体可为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公积金缴纳记录、工作证明、离职(解除合同)证明、相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证明材料,或者其他可以明确证明工作经验且无歧义的材料等;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扫描件;

4.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对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城资公司人力资源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咨询电话:0797-6419175,请在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内咨询)

5.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需达到3:1。对于无法达到开考比的急需紧缺岗位,经2023年于都县城市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但会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凡考生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三)招聘考核形式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四)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核;

2.笔试时间:2023年2月11日

3.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2023年2月10日前以邮件形式发至初审合格考生邮箱)

4.笔试内容:综合卷(含行测、申论、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

5.笔试满分100分,划定笔试统一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一律不予入围面试;

6.笔试结果公示:笔试结果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至公司公众号内;

7.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五)面试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16日

2.资格审查地点: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958号城资公司

人力资源部(508)

3.资格审查时需持有以下证件、资料:

(1)《于都县城市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各类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证明、工作业绩成果、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具体可为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公积金缴纳记录、工作证明、离职(解除合同)证明、相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证明材料,或者其他可以明确证明工作经验且无歧义的材料等;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征信报告;

(7)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版(蓝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

(8)委托他人资格审查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应出具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10)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如面试资格审查发现材料不符或其它原因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将按照笔试成绩(需过合格线)从高到低依次予以递补。如无可递补人员,将报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是否降比例予以面试或取消本岗位面试。

5.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流程,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并在提交的材料上签字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公司风险控制部对招聘实行全程监督。

(六)面试

1.时间:2023年2月18日

2.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如达不到面试比例,但应考人员笔试成绩已达到合格线的,将不受面试最低比例限制可直接进入面试。

4.面试结果公示:面试结果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至公司公众号内;

(七)确定入围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

1.应聘人员为中共党员的,在通过资格审查可进入面试的前提下,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分。

2.确定入围体检、考核对象。

在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面试成绩4:6的配比计算总分后,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综合考察对象。

3.公布入围体检、综合考察对象。

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公司公众号公布入围体检、综合考察对象。

(八)体检和综合考察

1.体检。组织需体检对象到医院(具体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

2.综合考察。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考生成绩排名、体检结果、背调结果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交于都县城市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3.宁缺毋滥。若因应聘人员在体检、综合考察等环节不合格或有其它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况,出现职位空缺,将坚持“宁缺毋滥”原则,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

于都县城市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后,在公司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录用

(1)城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有新聘人员都实行上岗试用制。

(2)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按总公司相关制度为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并负责试用期考核。总公司新聘人员薪资待遇按照县城资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3)各子公司按各子公司相关制度为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并自行负责试用期考核。各子公司新聘人员薪资待遇根据各子公司薪酬制度确定后,报总公司备案后执行。

五、未尽事宜将由城资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说明。

于都县城市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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