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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张家港市面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3-01-03

张家港市属于江苏省苏州市下辖的县级市位于长江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处,临江达海,以境内天然良港——张家港港而命名,市域总面积999平方公里,下辖10个区镇,3个街道,拥有2个国家级开发区,1个省级高新区,1个省级冶金产业工业园。综合实力连续28年位列全国百强县(市)前三,基本现代化指数位居全国县级市第二,并先后获得全国首个联合国人居奖、首批国家生态市、中国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范例城市等200多项国家级荣誉称号。2022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030.21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4.13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1万元。

为深入推进年轻干部工作5500”计划,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汇聚港城,持续为全市干部队伍注入“源头活水”经研究,决定面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选调2023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要求各学段(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学校均属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147所,见附件)

二、选调数量

本次选调计划招录5人。

三、选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 服从组织分配,愿意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 学习成绩优良,在20238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5. 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87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57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271日以后出生

6. 优先选调具有产业发展、财税金融、城建交通、行政管理、安全环保、教育卫生专业背景人员

7. 优先选调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获得过院(系)级以上荣誉的人员;

8.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能力素质评价、职业性格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证书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 报名网址: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选调网上报名系统(https://12333.zjg.gov.cn:3443/wsbm)。

3. 报名时间:2022123009:00202322816:00

4. 资格初审时间:2022123009:0020233116:00

5. 相关要求:

1)信息录入: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荣誉和实习实践经历等。

2)照片上传:近期电子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要求130×170像素,JPG格式,30KB以下。

3)材料上传:上传材料将作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上传截止时间202322816:00证书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后上传,要求清晰、位正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照片及材料上传等具体要求以报名系统提示为准。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生证;高等教育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各类奖励证书、担任学生干部、发表论文情况、资格证书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4)录入的报名信息和上传的证书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特别是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上的字样完全一致。

(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评价依据考生上传的证书材料(未上传佐证资料的项目不计分),从在校期间表现、获得奖励荣誉和实践实习经历等方面综合打分。评价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选调计划数1:8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三)职业性格测试。所有进入面试人员参加职业性格测试,测试考生与岗位要求相关的素质状况,具体时间及方式将提前在报名网站公告。测试结果仅作为选调参考依据,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放弃作答者将取消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面试前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公告资格复审,考生须本人至现场,提供报名时上传全部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经复审,不具备选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考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往返路费给予定额补贴。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基础,自我介绍、考官追问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深入了解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在校期间表现,综合全面考察考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75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组织加试。

面试结束当天公布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情况,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2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当场填写体检表。

)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面试结束后第二天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政审)。由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储备培养工作小组委托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公示和聘用。从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就业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聘用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部门可以在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选调各环节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经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储备培养工作小组研究同意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文件发出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相关政策

(一)人事关系。录用后全部聘任到市委组织部下属张家港市人才创新创业发展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培养锻炼。选调人员作为张家港市党政干部储备人才,由市委组织部按照定向选派、动态管理、专题培养、专项使用原则统一培养管理,选派到重点区镇和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多岗位锻炼。

(三)选拔使用。选调人员中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按照成熟一个、使用一个的原则,及时提拔使用,提拔至副科职领导岗位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调任公务员。

(四)人才待遇。选调人员除按规定享受工资待遇外,工作前三年免费入住张家港市人才公寓,同时发放安家补贴,其中:博士研究15万、硕士研究生10万、本科生5万,按月发放,分5年发放到位。

六、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选调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8173512

七、本公告由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储备培养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539063658173515

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储备培养工作小组

20221229


附件

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按学校代码排序)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安徽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兰州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宁波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海军军医大学、空军军医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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